租赁的小车3次转借 男子无照驾驶撞人又撞车

25.12.2014  17:53
      中新重庆网12月25日电(通讯员 吴陶)近日,一辆黑色尼桑轿车凌晨时撞人逃逸,重庆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民警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肇事驾驶员。仔细一数,不得了,这车从租车公司出来后,前后转借了3次之多。目前,肇事司机已被璧山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7日04时30分左右,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和朋友罗某驾驶装载水果的大货车由广西驶往璧山交货,由于不熟悉道路,在行至璧青路温泉路口罗某下车到马路对面问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到在地。小车撞人后非但未停,反而加速逃离,由于天色昏暗,他并没有看清楚小车车牌。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除伤者伤势较重之外,现场还遗留下部分事故发生后的散落物。其中一块黑色的反光镜外壳经过仔细辨别,为一辆黑色小轿车的右侧反光镜。

      由于事故发生时间为凌晨4时许,行人及车辆稀少,难以找到事故目击者。民警立即调取案发时间段路口附近的监控,但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线索。于是民警转变思路,通过分析比对几处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当晚凌晨4时30分左右飞速通过一天门车站往天佑山水小区方向行驶。

      璧青路一天门客运车站至天佑山水小区之间有多个分岔路口,其中可以左转借道皮鞋城南三街、南二街、南一街、北二街、北一街进入皮革小区内,又可以右转进入璧山老水泥厂路口通往里面的乡村道路,还可以直行经过天佑山水小区红绿灯路口通往大旺桥方向或三角滩方向。奇怪的是,没有一个路口的监控录像捕捉到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最后的监控录像显示嫌疑车辆经过璧青路一天门路段后便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民警判断,嫌疑车辆进入了璧青路旁的几个居民小区内——那几个居民小区正处于监控探头的盲点。

      12月17日清晨,民警来到祥和、康乐园等小区内摸排,在排查至永禄小区时,见有几人围在一辆小车前议论,民警立刻上前询问。原来停在小区里的一辆小车不知被谁的车擦挂,一旁的小车车主甘某焦急不已,正准备报警。

      民警敏锐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众人身旁停着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右前保险杠、右前大灯、挡风玻璃及右侧反光镜受损,受损部位与事故现场勘查时找到的部分散落物吻合。通过现场勘查,民警确定甘某的小车尾部也是嫌疑车辆进入小区躲藏时所撞。

      在找到嫌疑车辆后,民警通过车牌,迅速找到了车辆的所有人李某。而李某告诉民警,他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这辆车牌号为渝CU**62的小车12月14日租给了一个叫刘某的男子。但联系刘某时,而刘某却说他并未用车,而是将车借给了他的朋友周某。当民警找到周某后,周某说却说肇事者并不是他,而是他的好朋友董某。

      原来,当天凌晨,董某来到周某位于永禄小区租住房玩耍,凌晨4时左右,周某让董某驾驶渝CU**62去酒店接朋友,董某返回周某租住处后告诉周某,他在驾车返回途中,在温泉路口撞伤了一个过路的人,由于自己的驾驶证时D照,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于是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董某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