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市场“出身歧视”当休矣
钟焦平
教育部办公厅最近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明令禁止发布含有限定院校的歧视性招聘信息。一纸禁令能否遏制就业市场“出身歧视”现象的蔓延尚待观察,但其导向性很明确,那就是维护所有大学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以院校取人的“出身歧视”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211”“985”工程实施后逐渐蔓延开来。一些地方、个别用人单位,包括少数国有企事业单位,非“211”“985”高校毕业生不取。有的为了规避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还把公开招聘搞成名校的校园招聘,甚至把招聘范围压缩到排行榜前十名的高校;不但社会用人单位如此,就连某些一向反对就业歧视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特别是研究生保送中,也是非“211”“985”不取;这种歧视甚至正在向更为宽幅的社会领域蔓延,比如一些尚有户籍限制的沿海发达城市规定,“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有的省会城市规定,凡“211”“985”高校毕业生,在同时满足当地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获每平方米数百元的补贴……
凡此种种,设置诸多前提条件,区别对待“211”“985”高校和其他院校的毕业生,本质上是对社会成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进行分等。严苛一点讲,这已经突破了现代法治社会里权利平等的社会禁忌,人为制造了社会壁垒和感情隔阂。更值得忧虑的是,这种歧视现象,已经转化为不断向教育领域传导的压力,误导着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和选择,很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多少年来,人们对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最大诟病,就是过度的应试教育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非名校不取的“出身歧视”,会使高考的名校竞争更加激烈,使应试教育模式更加固化,客观上延缓了向高质量素质教育的转型。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上大学容易了,本来应该为素质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但事实却似乎相反,一般性的升学竞争转变成了名校竞争,连一流的高中名校也难免成为高考工厂。近年一些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的所谓经验或创新,大都离不开分数竞争这个核心,足以证明应试教育模式已经固化到何种程度。毫无疑问,非“211”“985”毕业生不取的歧视现象蔓延,无疑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11”“985”高校,确实是高等教育的第一梯队,但并不代表高等教育的整体。去年底发布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报告》披露,2014年,高校在校生规模已经达到3559万人,高校数量为2824所。在这个庞大的基数之上,“211”也好,“985”也罢,都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眼睛只盯着“211”“985”,事实上是对多数院校和大学生的歧视,这种歧视,不仅使大部分大学生失去了平等竞争的起点,而且不利于高校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关系。国家新近推动的“两个一流”建设,意在鼓励高校在竞争中发展。只有面对同样的规则和发展环境,才能激发出强大的竞争活力,才能产生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如果先分个三六九等,只有少数金字塔顶端的高校握着“两个一流”的门票,肯定会大大地抑制改革创新的活力。
地方政府也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也罢,都有道义和法理的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整个社会系统都有责任,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理应带头纠偏,特别是以地方政府名义出台的落户、补贴名校生购房之类的土政策,更须尽快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