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环保局“五大措施”强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

10.07.2015  17:42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下沉至镇街。环境监察支队对下属的环境监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实行派驻制,分别派驻到丁家街道、大路街道和大兴镇,意在强化璧南、璧北、璧西三个片区的环境执法能力。

二是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区环保局与公安、检察院三家单位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执法衔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职责范围,巩固建立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借力物联网试点,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依托璧山区“四清四治”和物联网试点工作,开展了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执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

四是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定期向工商管理部门报送企业不良诚信信息,定期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和处罚结果等信息,让环境监察执法更加“阳光化”。

五是强化行政处罚实施后的环境督察。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原则,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后期督察,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回访,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