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司法局“四举措”推进村居法律服务诊所建设
18.08.2016 14: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建立组织机构。由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层面建立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动会诊机制。镇街成立社区法律服务诊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整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工作力量,加强对社区法律服务诊所的指导,在司法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配备专门力量。各镇街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聘请执业律师、专职调解员、社区退休干部等工作经验丰富、群众信任的社会热心人士负责诊所法律宣传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引进法律专业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到诊所锻炼和服务,不断壮大和充实诊所力量。
(3)落实专项经费。区财政、各镇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执业律师咨询服务费和诊所的日常工作经费,保证诊所正常运转。
(4)提供“五诊”服务。出台《村居法律服务诊所律师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采取“接诊”“出诊”“会诊”“辅诊”“义诊”五诊工作法,参与村居重大事项处理、法律风险评估、集体资产处置等涉法事务,满足村居组织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法律服务诊所25个、配备工作人员52名,开展法律宣传500多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多份,开展“五诊”服务239次、调解矛盾纠纷172件。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8.08.201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