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安监局”四措施”为煤矿“雨季三防”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06.05.2015 21:1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有效预防汛期可能出现的异常天气、洪涝、雷电等带来的灾害,确保煤矿安全渡汛,县安监局采取四大措施,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要求煤矿及时成立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机构,提前部署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渡汛。
二是落实汛期应急处置管理。县安监局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各煤矿企业也做好抢险物资储备。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并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做好地面防治水工作,防止地表水体倒灌入井。
四是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强化汛期督促检查。县安监局结合其他工作同时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的监察,重点检查各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各项防汛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及领导带班、调度值班情况。凡大雨期间存在地处沿河、湖泊、水库或低洼地带的;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出现异常情况的;连续降大雨、暴雨和大暴雨等险情之一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出人员。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6.05.2015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