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司法局安胜司法所“三举措”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22.05.2015 11: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 明身份。严格对每名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宣告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管理规定和纪律,让他们明白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与监禁刑罚相比,虽然执行刑罚的方式和空间发生了变化,但身份仍属服刑人员,增强他们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
二是 定规矩。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其配套规定为重点,上好第一堂集中教育课,让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熟知监督管理、教育学习、考核奖惩、请销假、手机定位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是 强管理。严格执行“日记载、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等管控措施,加强通讯检查、实地检查和走访了解工作,真正做到“四知”:知活动轨迹、知人员交往、知生活状况、知帮教重点,将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2.05.201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