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司法局念好“三字经”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监管
27.05.2015 10:5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九龙坡区司法局纪检组强化监督职能,念好“三字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管理,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惠泽于民。
一是“早”字入手,做到事前监督有准备。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后,区司法局纪检组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当面告之受援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以及案件承办人应尽的义务责任,便于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监督。同时,向每位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卡》,让其对承办人服务态度、业务水平以及其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局纪检组,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实”处着力,做到事中监督有强度。加强办案过程中的全程监督管理。强化承办人在每个工作环节中的报告义务,要求每个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写好《办案日志》。针对涉及案情复杂或适用法律有争议的援助案件进行重点监督,严格实行疑难案件集体审查讨论制度。加大对律师办案庭审听庭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必听”,一般案件“抽听”,以更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和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受援人权利。
三是“严”格问责,做到事后监督有惩处。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相结合方式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检查。重点针对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承办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进行回访。对回访中反馈出的因承办人员过失而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受援人明确表示不满意的,由局纪检组责令法律援助中心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对承办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等损坏受援人利益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承办人或工作人员私自收取受益人费用的,一经发现查实由局纪检组给予严肃处理。2015年1月至4月底,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结的349件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抽查回访,满意度达到10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7.05.201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