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局扎实推进全市餐饮船舶专项整治行动

03.05.2018  22:05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市政府从2018年1月起,全面部署开展全市餐饮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治理餐饮船舶污染。市港航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市交委要求,扎实推进整治专项行动,突出 “预、立、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及早抓好工作部署

      市港航局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交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立足早部署,扎实推进工作。

      全面摸排摸底。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原则,督促各区县政府于1月20日前对本行政区域水域内停泊餐饮船舶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出共涉及区县23个、餐饮船舶138艘。
      建立联席会制度。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市交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制度,并于3月召开了第一次部门联席会,切实形成部门合力,全面保障推动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和安排部署。

      ”——严格建立整治标准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精细化,由市港航局负责起草,并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制定了《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从行政许可、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明确了验收要件及验收标准,要求各区县按照“取缔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开展分类综合整治,对未经审批或证照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非法经营餐饮船舶依法停业取缔,对手续齐全的餐饮船舶污染排放依法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存在问题。
      同时,以验收标准为基础,通过落实餐饮船舶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责任和处置原则,建立完善了全市餐饮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督查整改

      在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的情况下,4月16日—26日,市港航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分三组、分片区对全市涉及餐饮船舶整治的区县进行了督查。

      督查中,督查组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以及《整治标准》,通过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及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区县政府是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是否摸排清楚辖区餐饮船舶基本情况以及制定“一船一策”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其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措施、工作进度、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了解和指导,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整治工作进度表加快推进,抓紧落实整改。
      目前,全市已累计拆解餐饮船舶6艘,达成拆解退市意向27艘,停止经营船舶44艘。下一步,市港航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形成部门合力,督促各区县政府对标对表、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开展辖区餐饮船舶综合整治,并将按照市政府进度要求,于7-8月对各区县整治工作成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