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林业局查处一起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案件

30.11.2017  10:02
      近日,垫江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案件。
      在今年林木种子执法专项行动中,垫江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县坪山镇黄桷村花椒造林地进行种苗质量抽检,发现所使用的花椒苗无标签、检疫证、合格证相关手续。经过询问调查,查实我县澄溪镇一返乡农民在未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从重庆市江津区购入九叶青花椒小苗,在自家承包地育苗,10月份开始,陆续销售给附近村民及相邻乡镇造林农户,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共销售种苗6000株,违法所得6000元。
      垫江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当事人承认了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事实,认识到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危害。执法人员对苗圃地,造林地进行了拍照取证,对违法当事人,购买种苗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向违法当事人告知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条款。鉴于当事人销售种苗数量不大,认错态度诚恳,县林业局作出了责令补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