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湛普司法所四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08.07.2015 18:0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推行两级联动依法调处。在镇联合调处室设立专门窗口,每日安排调解员接待群众咨询和调解,每月举行一次全镇调解工作分析会,对重大、疑难纠纷进行研究。同时,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平台,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阵地作用,对于上门反映问题的群众,耐心做好劝、解、答工作,提供化解参考意见,及时化解群众内部矛盾。
三是搞好部门协同联合调处。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通过镇“大调解”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在全力稳控事态、杜绝激化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联合调处化解工作。对于跨村(社区)的纠纷,通过镇联合调处室协调,组织相关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共同予以化解。
四是巩固成果构建和谐。坚持把做好矛盾纠纷回访工作作为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做好案件回访,督促协议履行,巩固调解成果,杜绝纠纷反复,共建和谐。
上半年,丰都县湛普镇共开展纠纷排查16次,预防纠纷15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1件,调解成功229件,调解成功率达99.1%,调解兑现金额43.4万元,实现了人民调解“应调尽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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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5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