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环保局积极做好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宣教工作

12.01.2016  10:38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法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在全县得到迅速、有效贯彻落实,秀山自治县环保局明确将宣传学习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纳入2016环境宣教工作重要内容,积极营造全县学习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浓厚氛围。

抓好自身队伍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自学的方式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熟练掌握新法内容,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统一定制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至县“四大家”领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让他们及时了解新法内容,从而更加关注、支持环保工作;将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纳入2016年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计划和乡镇(街道)环保干部培训班、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培训班重要内容,确保各级领导干部、辖区重点企业能够深刻领会新法内容,增强法制意识;利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文化、科技、环保”三下乡活动和“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等时机,向广大群众发放新《大气污染法防治法》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及时学习与了解新法的最新规定和内容,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