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司法局虎峰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01.06.2015 11: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及时调整虎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协调指挥,明确全镇28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总责,对各类矛盾纠纷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亲自督促。
二是定期走访,排查到位。不定期走访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处,建立矛盾纠纷初始登记档案。围绕重大节日、会期定期组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疏导,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及时回访,履行到位。要求人民调解员在每件矛盾纠纷调解结案后一个月内予以回复,坚持回访到位,及时督促调解协议履行,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调解协议权威性。今年截至5月,全镇共调解纠纷212件,调解成功21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6.201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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