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出入境证件 不必居住地户籍地来回奔波
4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即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据了解,这一新举措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提供了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针对新举措的相关问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1.居住证持有人在哪儿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地点)
答:居住证持有人原则上只能在属地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不能跨区(县)申办。但也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办。
2.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出入境证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手续)
答:居住证持有人在申办各类出入境证件时,除需提交合法有效居住证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3.持有居住证可以向出入境部门申请哪些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范围)
答:居住证持有人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时限是多少?(办理时间)
答:对于非渝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的出入境证件申请,办结时限为30日。对于渝籍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办结时限同我市户籍居民。
5.居住证持有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居住地所在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吗?
答:目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暂不适用于本规定,仍然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6.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规定与之前实施的非渝户籍人员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相比有何优势?
答:惠及群众更多,打破了之前仅针对于就业人员、高校在读学生、本市户籍人员配偶和子女等办证人群的限制。材料更精简,新规定实施后居住证持有人仅需提交居住证、身份证即可申办出入境证件,不再提交户口簿、社保证明、就学证明等材料。可办证件更全,护照、港澳通行证及其签注、台湾通行证及其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均可申办,不再受到办理出入境证件种类的限制。
7.我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的区县为尚未开放赴港澳个人游的地区,但申请人已取得我市开放赴港澳个人游的地区居住证的,可以向居住地所在的出入境部门申请赴港澳个人游吗?
答:可以申请赴港澳个人游。居住证持有人与居住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出入境证件申办权利。
8.重庆本市户籍居民,该项政策施行后,还能跨区县申请办理证件吗?
答:本市居民跨区域申办出入境证件不受此项政策影响,仍可跨区域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9.对于外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没有办理居住证该怎么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答:非渝户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如若没有办理居住证,仍然可以按照原非渝户籍人员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凭身份证、户口本、所在高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