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重庆居民医保可享定点门诊报销 一年最多可报130元
到社区卫生中心看病 明年门诊最多可报130元
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是指参保人员在我市医保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的制度。
“这一政策出台是贯彻国务院相关精神,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就医,促进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解释,基层医疗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之所以要求定点,是要确保有医疗机构、医生为参保人员提供精准、精细、个性化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合法、合规支付的必需。
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报销:首先需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第二,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2016年报销限额为50 元/人。之后,每年的报销限额根据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确定。
据悉,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加上50元定点门诊报销,明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年最多可享受130元/年的门诊报销限额。
有两年过渡期定点时间一年为限
据介绍,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其参保地或居住地,自愿选择一家医保基层医疗机构为本人普通门诊的定点机构。按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求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的,可以其签约机构为首诊的定点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参保人员的定点选择。
对未定点的参保人员首次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在其与该医疗机构定点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我市设立了过渡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在过渡期内,参保人员未定点的,其在全市医保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而2019年1月1日起仍未定点的市民,只能享受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的报销额度,不能享受50元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额度。因此,广大参保人员需及时就近就便选择本人的定点机构。
定点期限为一年,即每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中变更定点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新定点机构按规定享受待遇。之后未办理变更的,自动续期,不需再办理。
2017年居民医保人员就医定点达50%
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等,并结算相关费用。
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对参保人员另行设定统筹报销限额或标准。对于医疗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定点人数、统筹标准,按月平均拨付,年终清算。2016年统筹标准为30 元/人。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了100个居民医保参保者,那么就可以得到统筹金3000元。
有关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应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加强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定点的参保人员,在全市医保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据实结算,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各区县应做好参保居民基层门诊就医定点工作,2017年应达到50%,2018年底前实现全部参保人员定点。
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