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起川渝两地居民身份证可实现异地换证、补证

02.12.2015  15:43

    新华网重庆频道12月2日电(赵紫东) 12月7日起,川渝两地不需要为身份证的换证、补证问题来回奔波了。

    2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部署,重庆市与四川省结对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经前期与四川省公安厅对接协调、联调测试,重庆市与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将于12月7日正式启动。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川渝两地居民只要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流动人口居住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可异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需注意的是,申请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由于异地申办数据需要在两地之间流转处理,其办理时限延长为60天。

    据了解,异地申办和在户籍地申办流程区别在于填写的表格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其余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时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市民,因双语证技术原因,重庆公安机关暂不受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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