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26~29日召开 制定十三五规划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看点1
从严治党
树立道德高线 划清纪律底线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强调,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解读:这次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了“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了广大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必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看点2
十三五规划
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建议稿提请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指出,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国发展不断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解读:从1953年至今,中国已完成12个五年规划(前10个为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2020年既是“十三五”的收官年,也是中国第一个百年梦想实现的时间节点,因此,这份规划将对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五年做出怎样的安排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看点3
人事决定
将开除令计划等人党籍
按照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十八大以来,已有100多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军级以上干部被查。其中包括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和苏树林7名中央委员,以及李春城、王永春、潘逸阳、万庆良、陈川平、王敏、杨卫泽、朱明国、范长秘、仇和、余远辉11名中央候补委员。
上述人中,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做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此外,令计划、陈川平、王敏、朱明国、杨卫泽、仇和等人,此前中纪委已发通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党籍,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据新华社、新京报
解读:按惯例,10月26日召开的五中全会,会追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开除上述人党籍的决定。
如不出意外,令计划的中央委员资格,将由排名第一的中央候补委员刘晓凯递补,刘晓凯现任贵州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苗族。
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潘逸阳、余远辉等人,目前中纪委仍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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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洁敏一审获刑16年
据新华社电 昨日,湖北省汉江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蒋洁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403.9073万元;对1476.61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4年至2008年,蒋洁敏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违反规定,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汉江中院认为,到案后,蒋洁敏能够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构成自首,还能够如实供述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李春城一审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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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
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
主要议程: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一中全会
时间:2012年11月15日
成果: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二中全会
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28日
成果: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三中全会
时间:2013年11月9日至12日
成果: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中全会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成果: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历届“五中全会”回顾
(改革开放以后)
●十一届五中全会
时间:1980年2月23日至29日
成果:全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彻底为刘少奇同志平反。
●十二届五中全会
时间:1985年9月24日
成果:全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十三届五中全会
时间:1989年11月6日至9日
成果: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
●十四届五中全会
时间:1995年9月25日至28日
成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十五届五中全会
时间:2000年10月9日至11日
成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十六届五中全会
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1日
成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七届五中全会
时间: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
成果: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