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易团关于第117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3.12.2014  20:33

各参展企业:

按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通知要求,第11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于2014年11月10日正式启动,为确保企业顺利参会,现将展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  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2月10日

(品牌企业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30日)

 

二、  展期设置

第117届广交会将于2015年4月15日-5月5日分三期举办,展区布局总体维持第116届不变。其中,第三期的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合并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

 

三、  展位申请程序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品牌展位确认(仅限第116届品牌企业)

属第116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17届品牌展位申请,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原属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的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确认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的品牌展位申请。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可根据第117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重庆交易团,并按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其中,申请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的企业,如属新申请企业(即非第116届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请在线完成展位申请后,将参展申请表连同企业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目录,2014年对应商品出口额明细、国内销售额情况,知识产权与专利证书、境外商标、行业认证等)报所属交易团。

特别提示:凡116届有展位的参展企业在提出展位申请的同时,需交纳展位保证金(展位保证金为:10000元/个;其中化工展区为5000元/个),未交纳展位保证金的企业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展位申请和交纳展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10日。上届未参展的企业申请本届展位时,暂不交纳保证金,接到重庆交易团通知后再交。

 

四、  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重庆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为进一步提升广交会专业化水平,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将实行专业分区,企业申请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选择申请展区项下的对应产品专区,作为促进参展、采购洽谈配对的参考。

(三)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四)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五)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尺寸(长×宽×高)。

(六)凡是刀具展品的企业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届时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或固定锁住。

另外,自2013年起,企业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如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不得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直至确证其有该展区类别的出口额为止(特指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敬请留意。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外经贸委外贸处:蒋玫霞  89018048  /  13908387148

                             王    彦  89018570  /  13500324942 

天翔联系人:胡晓    89310476  /13008337788  传真:89019598

 

五、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重庆天翔国际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账号:1102  0142  1001  583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特此通告。

 

 

重庆交易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