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环保局联合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09.09.2015  09:40

一是建立环保、公安、检察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区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执法衔接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利剑一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涉刑环境违法案件移交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工作意见》,建立重大、敏感环境污染事件检察院全程参与的执法监督机制。

二是建立部门横向沟通协作机制。与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局等6个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分别将产业污染管控、养殖业污染防治、企业违规用地防控、工业企业污染分级监管等职能职责进行明确,通过信息共享、量化考核全面落实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考核责任制。制定并发布环保负面清单,从环保准入角度,实施区域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协调区委组织部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建立财政倒扣机制和转移补偿机制对引进污染企业的镇街和经济落后的镇街作出相应的经济扣减和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