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欠薪案件频发有待加强管控

18.12.2015  10:57
  今年以来,璧山法院申请执行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标的额增长突出。和2014年相比,今年截至11月份,群体性欠薪案件被强制执行的企业共14家,是去年的2.3倍,案件数量为531件,约是去年的3倍,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报酬近两千万元,是去年的17倍。此类案件频发一方面直接影响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另一方面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影响辖区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应对,严格管控欠薪案件频发意义重大。

  欠薪案件频发,劳动者损失不能实际挽回的原因在于:

  第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不少企业周转困难,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在案发前就持续恶化,企业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厂房也多为租赁,有价值的财产被转移殆尽,只剩机械设备或者半成品原料,即便进入执行变现程序,此类机械设备与原料也因专业性较强等原因致流拍率较高,财产变现效率低。

  第二,部分用人单位在用工及给付劳动报酬方面不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恶意欠薪。虽然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可是,多数经营者由于资金短缺或防止工人流失,总会拖欠工人部分工资。

  第三,现行劳动保障金垫付范围有限。按照目前相关规定,仅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劳动保障金的强制缴纳范围,而实务工作中,因受经济效益影响,其他行业的企业偿薪能力不足,欠薪也时有发生,因未实行劳动保障金垫付制度而无法执行到位。

  第四,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从事基层工作的劳动者多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积极应对新态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欠薪案件,从而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第一,高度重视企业欠薪问题,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做好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让用人单位树立诚信用工,按时足额给付劳动报酬的的意识,同时定期向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维权途径,拓宽维权渠道。

  第二,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公示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优化劳动保障基金的运作机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将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存工资保证金列入准入条款。

  第四,完善工资监控和预警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管控力度。通过定期审查,逐步完善对于企业薪酬发放的监督机制,对于欠薪企业及时采取干预手段,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监控企业工资发放动态,对有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资发放到位。 来源:璧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