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三举措”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

30.10.2015  17:28

近日,南岸区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区安监局会同区建委采取切实有效的“三项措施”加强区域内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组执法人员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加强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区域内工地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让每个施工人员都对安全事故提高警惕,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死角和盲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是制定安全措施,狠抓安全落实。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组要求各施工工地要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各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安全专职负责人,施工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常识,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安全监察,确保安全施工。检查组重点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到岗到位,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起重机械等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经检验检测,脚手架、防火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穿戴是否规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检查组及时对其进行了指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督促各建筑工地进一步落实好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