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老弱病残当事人立案有 “特护”
24.08.2015 10:17
本文来源: 法院
王庭长得知老人的来意后,如果将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模板交给他,估计老大爷也不会在电脑上面书写,如果他去请律师,他也拿不出律师费,现在又正值酷暑,让他这样来回折腾还是没有把他的困难解决。于是,王庭长积极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联系,告知老大爷的相关情况,由于腿脚不方便,希望能尽快派个律师免费为老大爷书写了诉状。一个小时之后,法律援助律师询问了老大爷的情况,代为起草了民事诉状,帮助他办理了免交诉讼费立案手续。立案工作人员核实了四名被告身份之后,考虑到老大爷的实际状况,立案后转交到长生桥法庭审理。随后,王庭长向法庭田涛法官说明情况,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传被告到庭调解,让老大爷及早得到生活费。临别时,王庭长安排专人将老人送上回家的公交车。
这是南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真情关爱老弱病残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为了让老弱病残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南岸法院规定,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认为起诉、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属弱势群体,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情形的,要履行释明义务,向其详细解释法院司法救助规定,经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同时,还规定对所有涉及农民工案件均要进行释明,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予以司法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共为老弱病残当事人缓、减、免各类诉讼费用30余万元。对于文化水平不高、身体状况不好等原因,来诉讼时没有诉状,手续不全的当事人,该院导诉台工作人员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无偿为其提供书写诉状等法律服务。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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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2015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