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四抓”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

14.07.2017  22:05

  一是抓机构管理。建立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设立“区河长办”,下设三个组,负责开展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和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40个乡镇街道均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信息通报、工作会议、巡查报告、信息发布与共享、公告公示与监督、协调联动、考核办法、问责、验收、督查督办等十项河长制工作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调查。集中开展距河岸200米范围内河道基本概况,排查入河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调查。目前,已基本完成澎溪河相关调查工作。

  四是抓督查落实。区河长办将全区流域面积500km2以上共4条河流(小江、南河、普里河、桃溪河)、鲤鱼塘水库、汉丰湖分别由副总河长担任河库长,河流所在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分段河长,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考核结果纳入镇乡(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