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公告
苏州鑫君陈木业厂(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晓君:
我局2018年4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销售的纯实木地板(标称商标“Junranflooring”,规格910*123圆盘豆亚光柚木色,生产日期2018年1月14日)进行抽检,检验机构2018年5月21日出具检验报告(No.SY-J201809053),结论为上述抽检商品不合格。你单位2018年6月15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机构2018年6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No.SY-J201820310),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仍为上述抽检商品不合格。因你单位住所不在重庆,你单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六店子小区16栋10号的经营场所也关门停业,经多次打电话通知你单位在抽检和复检中的授权委托人,他们均拒绝到我局接受调查。综上,我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也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复检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嫌销售不合格实木地板一案立案调查。现公告告知你单位复检结果,并通知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不来,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
2018年8月14日
(联系人:杨志刚,电话68886632,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2号4楼B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