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工资发错对象 对方拒还:这是给的年终奖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春节越来越近了,很多打工人都希望早点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山东的赵先生最近就在给自己工厂的工人结算工资,谁知疏忽大意,把一笔工资转错了。现在想要追回这笔款项,却不太容易。
赵先生因为远在山东淄博,630和第1眼记者对他进行了视频采访。赵先生介绍,他在南岸八公里有一个小型不锈钢加工厂,手下十来个员工,今年他们提前放了假。赵先生说,过去一年生意并不好做,在收取了一些货款后,他开始陆续给工人们结算工资。
几天后,技术工人周师傅打来电话说,他一直没收到工资。一查,赵先生发现,原来自己转错对象了。他给另外一名技术工人刘师傅转了两笔工资,其中一笔14400元的款项,应该是发给周师傅的。
赵先生联系了工人刘师傅,希望他赶紧退回多打的工资,不过刘师傅拒绝了。赵先生说,对方认为这是他应得的奖金,因为刘师傅认为工资低了。
据了解,刘师傅进厂才一年,每日工资240元,的确是比其他老工人少一些。但赵先生说,他们都是事先有约定的。刘师傅承认,自己的确收到了两笔款项,对于这第二笔款项,刘师傅认为是年终奖励。刘师傅说,自己是技术性工人,这一年帮赵先生解决了很多技术问题,理应有年终奖。
作为技术工人,刘师傅说,自己工资拿得比别人低为何还要干,就是为了年底的奖励。对于刘师傅的回复,赵先生表示,自己是小本生意,工资都是口头约定,按日结算,没有年终奖一说,双方各执一词。对此,法律界人士又怎么看呢?律师 杜江涌认说:“对于年终奖,老板和员工之间肯定是有约定的,或者是有惯例的,如果这个年终奖不符合约定或者惯例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他就应该退还,而不能他认为是年终奖就不返还,否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老板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要求他返还。”
最后,赵先生愿意拿出一千元补偿给刘师傅。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魏思超 彭俊杰
原标题:过年工资发错对象 想要追回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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