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左转与无证驾驶相撞,事故责任谁来负?

21.11.2016  18:41
【摘要】 11月13日凌晨1时25分许,璧山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璧青路聚金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有人受伤。

  事发现场 警方供图

  重庆晚报讯 违规左转与无证驾驶相撞,事故责任谁来负?看了这则新闻,民警告诉你答案。

  11月13日凌晨1时25分许,璧山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璧青路聚金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有人受伤。

  到达事故地点后,民警发现伤者谢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调取事发地点监控视频。经过对当事人询问及视频佐证,民警查明了事故原因:当晚,魏某驾车从璧青路到广东温氏集团附近,行驶至璧青路聚金大道路口处左转弯时,未按导向行驶进左转弯车道,且未注意观察周围车辆情况,从直行车道直接开始左转,与从青杠往璧山城区方向行驶的谢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进一步调查询问中,民警了解到谢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他无证驾驶,责任该他负。”魏某要求对方负全责。“我虽然无证,但是引发事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无证,而是因为你走错车道。”谢某称。

  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呢?交巡警给出答案:

  魏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规定,并且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谢某没有法定驾驶资格,驾驶操作不当,未能避免此次事故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民警介绍,判定事故责任,不一定有交通违法行为就一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首先要考量具体违法行为与事故是否存在法定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虽然违法行为本身依然会受到处罚,但并不会承担事故责任。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通讯员 吴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