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三大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7.01.2015  05:32

2015年,巫山县决定采取三大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优化生态环境。严守耕地、林地、森林三条生态红线,继续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6万亩,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补贴等绿化工程1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蓄积总量达565万立方米,走出一条具有巫山特色的生态村镇建设路径。

二是完善生态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源头保护制度、司法监督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安全稳定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细化完善生态文明建没目标责任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繁荣生态文化。在中小学开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专题课,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全县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清洁能源,让节约、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