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牵头调查巫山县大宁河“7•29”小快艇翻沉事故

05.09.2016  18:41

2016年7月29日,巫山县大宁河流域发生一起快艇翻沉事故,造成快艇上14人全部落水,其中10人被附近船舶救起,4人溺水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安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牵头成立了由重庆海事局、市监察局、市交委、重庆港航局、巫山县监察局、巫山县公安局、巫山县安监局、巫山县总工会、巫山县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巫山县大宁河“7·29”小快艇翻沉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重庆市人民检察第二分院、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初步调查,巫山县大昌镇居民胡万保驾驶自用小快艇非法从事运营活动,且操作不当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管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