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局加强旅游广告监督管理
近三个月来,为确保红叶节顺利开展,保障群众放心旅游消费,巫山局采取“两个三”举措,扎实开展了旅游广告市场整治,成效明显。
“三个查”:一是严查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对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检查,只有具有旅游服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才可以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旅游服务业务或者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同时,对旅行社是否按照工商部门许可服务项目和核定的经营范围发布广告进行仔细核查,对超范围经营责令改正,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已排查了34家经营范围涉及旅游的企业,对部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公司进行了警告。二是严查广告发布审查程序。严格清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发布旅游服务广告时,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的程序仔细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并按照广告经营的各项制度进行存档。三是严查旅游服务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称、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电话、旅游线路、项目、时间、价格等服务内容,是否清楚、明白,着重检查广告内容是否有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内容,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全县主要媒体、较大广告公司等进行了培训和学习,宣传《广告法》和《广告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管理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倡导各单位依法广告、诚信宣传,做到广告与合同、具体服务真实一致,以良好的广告行为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二是强化监测力度。根据企业登记数据库调出的旅游服务经营单位名单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确定了重点监测单位,跟踪监测广告发布行为。将七至八月暑期作为重点监测时间段,对电视、报纸、DM广告、单页等进行筛查,确保无漏查。三是强化查处力度。目前,县局共检查景点9处,景点周边旅馆54家、餐馆109家,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等21家,对2家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巫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