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局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

29.12.2014  10: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企业的重要精神和相关实施意见,巫山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着力为辖区文化产业提供优质服务发展环境,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一是注重政策引领,大力发展辖区文化市场主体。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各类社会、民间资本以股权、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投资设立文化类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和自然人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支持各类企业、自然人、高校毕业生创办文化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促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今年来,该局共发展文化企业、个体户65户。

二是立足做大做强,积极鼓励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和经营形式。鼓励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动漫设计、网络文化服务、旅游文化服务、广告等新兴文化业态,为辖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支持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文艺作品经纪、文艺活动组织策划、艺术品鉴定、拍卖等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健全辖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文化企业向街道、社区延伸,开辟绿色通道,适当予以简化办理手续。大力发扬小三峡、巫山红叶、乡村旅游、龙骨坡遗址等特色文化产业,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打品牌效应,提高知名度。

三是支持改制改组,建立符合市场运行机制的文化新体制。立足于服务辖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国企改制工作,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稳妥做好文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简化文化企业改制、改组登记手续,为转企改制、资本投资、股权转让提供咨询指导,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积极做好对企业的登记注册辅导,方便企业顺利办理登记,尽快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帮扶国有、集体文化老企业在改制、改组中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协助企业做好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及职工股权利益的平衡分配等工作,助推企业盘活资产,觅得新的发展良机。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大力维护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严格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查处辖区文化领域商标侵权案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盗版、盗印、仿冒和制售假冒伪劣文化类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切实保护文化产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文化领域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文化市场监管,净化了辖区文化市场环境。(巫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