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巡回办案不忘抓基层调解培训

20.06.2016  13:06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临时搭建的审判庭内开始审理,百多名群众全神贯注地倾听,审判长沉稳、熟练地驾驭着庭审。双方当事人则在审判长的指挥下,逐一发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日前巫山法官深入偏远乡村巡回办案的一个庭审现场。

  近年来,该院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减少缠诉现象,在注重案件调解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调解结案率的同时,针对受理案件多,审判人员少,案件调解力度受限等情况,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团委、教委及工会等定期深入农村、街道和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使他们更好地协助人民法院进行案前、案中的调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为增强司法干部和基层调解员的感性认识,该院利用巡回办案机会,组织他们旁听各种纠纷案件的审理,让他们亲身感受法律的尊严和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一位从事调解工作多年的村干部说:“通过几次旁听案件审理,使我对农村调解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我们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做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带头人,发现纠纷,及时介入,尽快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