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加强涉“少”民事案件审理工作
12.05.2016 18:17
本文来源: 法院
该院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建立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依法办理诉讼费缓交、免交手续,确保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打得起官司。
特别针对给付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类型案件,主动到当事人居住的社区、孩子就读的学校了解抚养、教育情况,并深入调查抚养人的财产状况,避免因举证不能或证据失实而影响实体公正现象的发生。
在审理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时,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将对父母的说服教育内容穿插于审理中,避免因父母剧烈冲突对孩子心理造成伤害。并在未成年人受害求偿的侵权案件审理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监护管理子女过程中应提高风险评估及防范意识,强调培训、教育机构应加强安全保障,积极提高机构人员自身素质。
在涉少民事案件诉讼中,积极采取亲情调解、温情调解等方式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营造和谐氛围的基础上拉近与当事人间的心理距离,力促案结事了。
此外,该院还积极争取当地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对涉少案件审理的支持与配合,发挥其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职能优势与资源优势,通过多方联动深化定纷止争合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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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6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