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四项措施妥处民商事纠纷促和谐发展

16.05.2017  02:41
  近年来,巫山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采取四项措施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着力为巫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离婚、继承及财产分割纠纷,切实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纠纷,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

  二是坚持主体平等,依法保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调节合同关系,规范交易行为。随着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更加注重保护和规范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促进诚信体系的逐步建立。

  三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确保程序公正;推行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查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积极推行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并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交办、批转的各类案件,提升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