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妥处婚姻家庭类案件促和谐
01.09.2015 15:59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对为婚姻家庭纠纷来庭咨询的当事人,法官们耐心地听他们诉说自己的离婚理由,真心劝说来庭咨询当事人以夫妻感情、子女健康幸福为重,不要轻易选择离婚这条路。对于坚持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告知其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和诉讼风险和法律后果,教会他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是在审理程中坚持以调解和好为原则,调解离婚为辅助,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参与,做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通过双方亲属共同做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在共同生活中既保持个性又要接纳对方,由求同存异到追求共性,最后达到共识。
三是在诉讼和调解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将法律和道德宣传贯彻始终,引导双方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注重婚后夫妻双方对感情的维护和培养,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婚姻价值观。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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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5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