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18.08.2015 11:4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巫山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立、审、执各部门及庭前、庭审、裁判、执行各阶段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案件运行体系;强化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责,建立了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与主管领导的协调衔接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权限;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案件质量领导小组和案件质量检查小组,不定期地对案件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审限延批的报请条件、程序和理由,规定申请延长、中止审限案件需报请审批。实行审限跟踪提示、催办督办制度,每月统计一次案件督办情况并通报全院落实监管机制。明确领导监管责任和强化层级管理制,各审判业务庭制定审限情况进度表,明确院长、分管院长、庭长、法官对案件审限的责任,严格规范审限时效。同时严格结案标准和审批程序,案件报结必须同时报送纸质卷宗和提交录入完整的案件电子卷宗,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同步、一致。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定了《巫山县人民法院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由审判监督庭汇同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有各审判业务庭所结案件进行评查,并予以通报。在抓好案件质量的事前规范、事中监督的同时,注重抓好案件质量的事后评查,结合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增强办案法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从而督促法官认真办案、依法办案、办好案件。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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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5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