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立足审判构筑“民心工程”
30.01.2018 14:00
本文来源: 法院
首先,该院通过开展“双百”调查活动,即走访百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回访百名当事人,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审判作风教育整顿,并实行“5432”工作制度:“五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专心、调解矛盾耐心、处理问题公心、接受批评虚心。“四个一”即对待当事人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片诚心。“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二个不”即不接待完当事人不下班,不因为自己的言行不当导致当事人不满意。通过狠抓落实和督办 ,强化了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了群众事事无小事的理念。
其次,该院针对近年涉农案件多、困难群众多的情况,在立案、诉讼、执行等环节上下功夫,构筑“绿色通道”, 依法加大保护力度,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费心、少花钱,切切实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办事公正高效。一方面从抓立案环节入手,公示立案有关程序,指导当事人起诉,为他们维权指明途径,避免诉讼风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即诉即立,并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另一方面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环境,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来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室,增添了桌椅、空调、饮水机等便民设施。通过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了群众诉讼,让群众感觉到告状不难、诉讼不累。
再次,为解决边远乡村的当事人因交通不便到庭应诉难,该院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将困难留给自己,把便利留给群众”。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便审,简化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节奏,让群众不因诉讼而误农时或工作。如今,个案的审限期平均缩短为10至25天,70% 以上的案件在法定期限的一半时间内审结。
此外,该院还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规律推出“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定期、定点、定人巡回办案,周末轮班办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村就可以得到法律服务。同时,为实现案件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院把调解作为审判的基础工作来抓,确保定纷止诉、案结事了。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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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8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