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五项措施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 坚持“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责任全覆盖;安监部门要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覆盖;管行业,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并将覆盖内容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是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针对部分行业上热下冷、层层衰减和弱化现象,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要求,认真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应对措施,将安全生产各项精神及时传达到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作业人员,对上级要求不打折扣,执行到位。
三是抓好重点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正确履职。坚持不懈地开展“一企一组、一企一策、一企一结果”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当前雨季三防工作,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预警、应急。强化煤矿、建设、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攻坚行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持做到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预案落实到位。
四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在乡镇(街道)推行“六统一六规范”管理模式。规范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安监人员配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和档案分类管理。按照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县村(居)建立安监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综治专干担任,负责安监信息联络,并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开展安监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加大基层安监人员执法培训,业务骨干培训。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痕迹管理。应用好《巫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本单位本系统各分管领导的《巫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评比,并在班子成员之间传阅互评。县安委会将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时,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