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川专员带队督查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11.03.2016  16:16
  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6]3号)安排部署,3月1日至4日,市城乡建委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黄贵川率第十一督查组赴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督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过程中,督察组听取了各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受检项目施工现场,重点就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吊装及拆卸、消防安全、冬季施工及春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督查组均已责成当地城乡建委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逐一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通过此次督查,督察组对三个县2015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二是各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督促检查的作用,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切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