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局规范公益广告发布行为

02.04.2016  08:58

巫溪局在规范媒体及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行为的同时,多措并举,推进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积极引导媒体及广告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立规先行,明确公益广告发布备案要求。结合新《广告法》,对公益广告发布及备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该局专门制定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制度,对备案工作的程序、时限、格式等作了详细规定和具体要求。

二是深入发动,营造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浓厚氛围。围绕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文明旅游、环境保护、创建四城一奖等主题内容,引导各广告发布单位主动创作、制作、刊播并发布公益广告作品。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和广告载体的资源优势,充分运用户外媒体等传播载体,在各大商圈、广场、公交车站台等人流密集的场所,通过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灯箱等传播载体,全方位、全时空地开展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发布公益广告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由巫溪杰宇传媒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先后报送备案公益广告8余件。

三是行政指导,切实规范公益广告发布备案行为。针对部分单位公益广告发布不备案,主动上门开展行政指导,对巫溪网、巫溪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发出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整改建议书,引导媒体规范公益广告发布行为。针对监管中发现的少数公益广告备案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要求媒体及广告经营单位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写公益广告发布量、公益广告占广告发布总量的百分比等内容,积极引导公益广告规范发布。(巫溪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