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打造“民生法院”,保障民生权益
04.05.2015 13:1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司法利民,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5年以来已为经济困难的49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8.52万元,诉前调解案件42件,开展案件风险评估353件,诉调对接结案190件。认真落实执行救助,共对18件20人发放执行救助金6万余元。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进行送达、取证等手段,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司法便民,优化便民诉讼网络。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站、点、员的职能作用,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坝调纠纷、收诉状、送文书、助执行、化信访,宣传法律法规,方便群众诉讼,社会效果良好。2015年全院共开展巡回审判67次。开通法院微博、院长网络信箱、APP上线、案件二维码、裁判文书上网等充分利用新媒体便民。
三是司法为民,畅通民意渠道。树立“有理推定”理念,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成立群众工作科牵头专门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息诉罢访。用好本院院长邮箱,坚持“来则必批、批则必办、办则必复”。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牵头妥善处理信访案件。2015年以来,开展信访回访25次,化解信访案件22件,化解信访积案3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信访人员救助资金13万余元。办理上级法院及各相关单位转交办案件6件。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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