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
28.08.2015 12:20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加强审判态势预判。根据去年同期收案情况,预判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的收案增长幅度,并将增加的工作量预先分解至各合议庭;每月中旬,结合收、结案情况,对照办案任务,合理调整办案节奏;合理调整办案人员,对涉及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案件由专人负责办理。
二是加强审限预警管理。实行结案“催办通知”和“审限预警”制度,通过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接近审理期限的案件,提前发出“催办单”和“审限预警通知”,并电话通知承办法官。共发出“催办单”8件、“发出审限预警通知”79件,督促相关案件承办人及时结案126件。
三是加强疑难案件审理。对现有的延长审限、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四类案件由审委会进行“集体会诊”,逐案分析,要求承办人写出分析报告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审结;在民一庭设立审判联席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分析。设立婚姻家庭类、交通事故类、农村承包土地类等纠纷专业法官会议,给承办法官提供点对点咨询意见。共召开审判联席会10次,专业法官会议8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四是加强案件质效评估。按照《重庆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由审管办牵头,实行对承办法官和庭室负责人双层评估体系,结合评估标准,重点对被改判、发回重审、再审的案件,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评。
五是加强集约化管理。由立案庭制作应诉书、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在规定时间没有领取的,由立案庭的2名专职人员实行每周2次对诉讼材料集中送达。1-8月,共计送达74份诉讼材料,减少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审判效率。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本文来源: 法院
28.08.2015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