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加大微型企业扶持助推全民创业

14.10.2017  13:42
    一是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补贴。二是给予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每年6个月,每月600—1100元的场地租金补助,补助期限2年。三是下岗矿工及其配偶申办的微型企业的,除享受租金补贴外,还可享受其实际缴纳水电费的40%水电运营费用补助,补助时限2年。四是在七个国家级贫困村内新申请创办的市、区鼓励类微型企业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在国家级贫困村建成的市级微企孵化基地内创办的微型企业的,给予每户累计不超过5万元的提档升级后续扶补助。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