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项举措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14.06.2016 23:27
本文来源: 消防网
部门联合抓统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市教委、公安局联合制定整治方案,划定整治范围,明确整治重点、标准和时限,并建立以教育部门牵头统筹、消防部门技术指导、各类学校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共同开展整治工作。针对部分学校消防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协调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通过集中会商、个别诊断等方式,逐步解决因土地、规划等前置审批工作造成的遗留问题。同时,明确在年底前,开展1次隐患整治联合验收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区县教育部门及学校评先评优条件,凡是整治进度慢、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约谈、警示直至停办,从源头上督促各级主动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
多措并举抓落实。明确资金来源,市教委将学校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纳入3个部分统筹安排,即: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各负责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各区县政府财政予以补贴,解决校园隐患整改的后顾之忧。严格对照整改,各类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在属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查找火灾隐患,并聘请专业设计机构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对照实施整改。推行技术防控,在留守儿童学校,偏远乡村学校中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推广应用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切实提高校园智慧消防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深开展。
紧盯重点抓长效。市教委、消防总队联合制发《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导则》,要求各类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报当地教育、消防部门备案,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细化考核标准,并将标准化管理纳入学校考核评比内容;同时,各级教育部门每年从业务经费中,单独划拨消防设施维保资金,聘请具备资质的消防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和评估,确保消防设施平时管得住、“战时”用得上。(审核人:陈维波)
本文来源: 消防网
14.06.2016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