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建卡贫困户提供多方位保险保障
据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户摸底数据显示,我市165.9万贫困人口中,农户身患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贫困占40%以上,成为我市主要致贫原因之一。为缓解农户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市扶贫办瞄准病根,精准施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先后开展建卡贫困户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等试点工作,为贫困户提供了“保生命、保健康、保居所”的多方位保险保障,筑起一道稳固的风险防范墙。
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为贫困户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今年6月,市扶贫办安排财政专项扶贫2110万元、募集社会捐赠资金300万元,为33个重点区县、48.2万建卡贫困户购买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现了所有贫困户全覆盖。该保险主要为建卡贫困户提供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的保险保障,最高赔付额度8.8万元。截止10月底,共发生理赔案件351起,赔付金额242.9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建卡贫困户因意外事故产生的经济负担。
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为贫困户提供医疗健康保障。市扶贫办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为巫溪、彭水、石柱等13个区县、60.8万建卡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该保险具有投入小、缴费低、赔付高、理赔快等特点。参保对象为试点区县参加当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每人每年保险费为18元,由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补助。保险期间内,参保贫困户扣除居民医保和大病基金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超过1.2万元起付线,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赔付比例分段给付保险金。通过定向定点扶持,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户因大病重病致贫返贫风险。
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为贫困户提供“安居”保障。今年12月,市扶贫办在万州区、黔江区等9个贫困区县开展建卡贫困户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8万元,为试点区县83万贫困人口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该保险保障内容基本涵盖农村住房可能发生损坏或倒塌的主要风险,如: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暴风、雷击、冰雹、雪灾、崖崩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每户保险费为23.5元/年,赔付额针对农村住房建筑材料不同,采取差异化赔付限额标准,最高可达到6万元,并出台了《建卡贫困户农村住房保险赔付标准》和《整间房屋损毁认定标准》,为贫困户申请理赔服务提供了依据。
针对农村居民致贫返贫主要原因,市扶贫办采取“政府+市场”、“财政资金+金融资金”、“扶贫开发+保障兜底”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进行引导、规范,具体实施交给市场、金融这两只手,是新时期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和突破,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举措,是传统扶贫方式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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