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培训会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充分满足建卡贫困户有效贷款需求, 5月12日,我市举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培训会,传达贯彻全国扶贫小额信贷会议精神,培训指导全国统计监测系统业务操作,安排部署全市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各金融扶贫主办行以及相关区县扶贫办、财政局、银监办、合作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扶贫办副主任黄长武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扶贫小额信贷是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信用贷款,是脱贫攻坚到人到户政策体系的“组合拳”和“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各省扶贫开发成效评价考核情况汇报时,明确提出“扶贫小额信贷要更加精准”的重要指示。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创新机制,以“绣花功夫”落细、落小、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建卡贫困户获贷率,力争到2018年实现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区县、金融机构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细化各项保障措施。一是细化目标任务,逐步实现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要围绕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信用良好、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提供信贷支持,实现应贷尽贷。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贫困户实际发展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银共管协同推进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参与、政银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各项保障。要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相关乡(镇)、村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第一责任人,出台配套考核政策。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制定尽职免责工作制度,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打消干部后顾之忧,帮助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贫困人口户均2000元的标准建立风险补偿金,为银行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提供风险保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贫困户给予贴息、保险等补助,支持发展扶贫产业。对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补助。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扶贫再贷款、贷款贴息、担保补助、特色效益农业等补助。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充分发挥保险、担保的风险分担和缓释作用。要明确合作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保险基金和担保基金,引导保险和担保机构深度参与扶贫小额信贷。要统筹整合扶贫保险资源,扎实推进“精准脱贫保”全覆盖,探索实施贫困户保证保险和产业险。对贫困户贷款发展扶贫产业的,要鼓励引导贫困户购买保证保险和产业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贫困户贷款的,要有贷款规模及用途控制,并由担保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增信。五是要加强产业培育,建立贫困户深度融入的利益联结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和“致富带头人”,每个贫困村优选1-2个主导产业和特色项目,引导贫困户围绕村级扶贫主导产业用好信贷资金发展产业。要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创新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力、企业的带动力、金融的撬动力、合作社的组织力、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五力合一“拔穷根”。六是要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级将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绩效考核,压实区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各区县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察巡查重要内容之一,强化不定期暗访督察巡查和反馈通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月通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区县采取重点督查、定点督导、适时约谈等方式,及时查摆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产业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