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顺利进行

29.07.2015  10:53

为落实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做到佛教教职人员持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今年3月,我市正式启动了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此次证书的发放范围是经我市认定备案的常住我市寺庙的汉语系佛教教职人员。在各区县民宗部门和佛协的精心组织和配合下,市佛协对全市开放寺院的佛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经过逐级认真核实、采集信息、编制备案号,于6月底前完成了首批佛教教职人员的证书制作,共计393人,其中比丘314人,比丘尼79人。从7月1日起,开始对证书进行免费发放,我市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此次发放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体现了佛教特色,规范了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增强了证书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发放统一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对巩固和深化认定备案工作成果,对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假冒僧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