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15年全市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5〕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15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农办人〔2015〕52号)文件规定和相关会议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分工
统计对象为全市农业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
全市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分工为: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主管部门和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分别布置所辖地系统内单位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汇总;市农委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劳动统计。
二、统计内容及要求
1.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即附件中七个报表的内容: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机构、人员与工资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公务员及管理人员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工人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情况;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法人机构情况。
2.统计过程中,各区县、各单位要正确把握统计范围和对象,做到不重不漏;要保证每个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估计、臆造;要注意各项指标的统计口径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地区统计工作和统计结果,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主要包括统计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分析、对策建议等),对统计数据与上年比较变化较大的,还要对其原因作专门的分析说明。
3.统计汇总要求用汇总软件生成电子报表,同时打印纸质报表。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材料及要求。各统计汇总单位须报送电子报表、纸质报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签署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报出时间等)、综合分析材料一份。电子件可以带到现场拷贝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纸质件报市农委人事劳动处。
2.报送时间要求。市农委直属单位于2016年1月25日前报送,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主管部门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按时上报。年报统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各单位人事劳资年度考核评比条件之一。
2.填表时,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万盛经开区、荣昌区、潼南区等所属“层次”按地级填写,其乡镇按县级填写;填写金额时请以千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3.2015年的统计年报表采用的统计软件(2014V2.0版)及表式等相关资料可登陆“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下载。
4.统计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市农委人事劳动处联系,联系人:周金权、袁颖,电话:89133185、89133187,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