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创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05.01.2015  22:59

重庆市创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将于2015年在全市全面展开。

一是在交易方式上。借鉴重庆“地票”交易经验,将排污权以废气票、污水票、垃圾票形式进行交易及抵押融资。

二是在交易品种上。在原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将现有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服务业、一般工业垃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纳入交易范筹。

三是在分配方式上。将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由无偿获得调整为有偿获取。

四是在储备及收益使用上。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将农村地区现有污染削减量纳入政府排污权储备范畴并进行交易,其削减的污染为城市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环境容量支持,其收益重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并向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倾斜,主要保障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营。

五是在交易管理上。实行管办分离,设立资源与环境交易监督管理中心,加强监督管理;设立资源与环境交易所作为专门交易平台,负责储备和交易,力争建成区域性平台。

六是在配套政策上。出台《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其延伸到融资服务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