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开展微博直播晒“庭审”

18.04.2017  06:10
  近日,市四中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某某、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盗窃罪一案,并通过新浪官方微博进行现场直播。

  上午9时,由办公室宣传科、技术科及刑庭组成的微博直播团队进入第二审判庭,进行直播前相关准备工作,大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分别负责记录、编辑、照相、发送、监督等工作,整个活动有条不紊开展。

  当天审理的是一件盗窃罪二审案件,原审被告人陈某某、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一审法院判决:一、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赃物依法发还被害人。其余涉案赃款、赃物继续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案件庭审微博直播。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某某、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盗窃罪一案。庭审已经开始,让我们马上进入现场。”上午9时07分,@重庆四中法院发出了第一条庭审直播信息。2分钟后,审判长敲响法槌,正式宣布开庭,随后一段段有关庭审的博文和现场照片在官方微博实时发布。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次庭审的微博直播到此结束。特别说明,本次直播的庭审记录是为了方便广大网友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庭审过程情况以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庭审笔录为准,谢谢大家的关注!”,上午11时09分,@重庆四中法院发布最后一条微博,历时2个小时的庭审中,@重庆四中法院共发布微博15条,图文搭配为网友清晰地展示了庭审全过程。

  利用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直播,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据悉,2017年度市四中法院拟共开展微博庭审直播6次,截止目前,@重庆四中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558条,关注用户29420人,回复各类咨询152人次。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