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构建“四化”审判管理模式

12.08.2016  20:03
  市四中法院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管理,努力实现分案合理化、结案均衡化、管理精细化和制度科学化,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优化分案机制,实现分案合理化。出台《关于案件分配的规定》,明确案件分配权限、原则和流程,规范分配案件行为,合理划分各合议庭办理案件类型。民商事案件的一次分案,实行动态调整,以合议庭人均未结案数为调整基数,每月对分案进行调整,实行“补少抑多”,保持各合议庭承办案件总量大体相当。合议庭人员外出培训时,审判长应通报审管办,由审管办给立案庭下达《分案调整通知单》,引导法官形成“能快则快尽量快”的意识。

  二是实行计划结案,促进结案均衡化。科学合理制定结案计划,确保均衡结案,避免“忙闲不均”问题。审管办根据全年审判任务制定各合议庭月度和季度结案指导性计划,供合议庭参考。各合议庭围绕总量平衡计划结案,月初制定结案计划,由审判长统筹安排,根据法官旧存、新收结案数明确任务,确保每位法官心中有数。每月5日左右通报个人结案进度,月底统计公布法官办案业绩。

  三是强化细节管理,达到管理精细化。加强流程节点管理,规范个案流程节点各环节的时限、职责与要求,促进快审快结,保持收结案平衡,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层级管理,院、庭长对案件流程节点负有督促职责。出台《合议庭工作守则》,推动办案流程明晰化。加强案件评查,将审判流程节点的执行情况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内容。各审判长在审签法律文书时,要检查核实信息录入准确度、卷宗同步扫描情况。加强案件归档,各业务庭指定专人抓归档落实,掌握归档情况。

  四是科学设计制度,确保制度科学化。科学制定合乎审判规律可操作性强的小制度,提升审判质效。科学设计办案业绩计算办法,评定合议庭与法官工作业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总量平衡,突出“奖勤罚懒”,着眼新收案件增减变化,科学设计办案业绩计算办法。科学确定瑕疵、差错案件责任,规范办案责任认定,提高审判质量。严格落实《关于瑕疵错误案件责任的规定(试行)》,狠抓瑕疵、错误案件责任追究不放松,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监督作用,牵头开展案件质量、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提升法官庭审驾驭和文书制作能力。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