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百日攻坚”!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28.09.2020  13:32

疑罪从有、疑罪从挂、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久审不判、久执不结说“”——日前,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开展“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响清理挂案积案“百日攻坚”,为我市市场主体正常生存、更大发展、创造财富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从9月20日至12月31日,历时百余天,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主要清理涉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含技术专家骨干)的刑事挂案、民事刑事积案。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平等保护、用足用好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作配合4项原则。方案要求,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和港澳台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运用司法手段形成全市长期稳定发展预期。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要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着力解决疑罪从有、疑罪从挂、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久审不判、久执不结,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使用限高失信措施等突出问题。要统一司法尺度,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会诊,在侦、诉、辩、审、执等诉讼环节形成合力。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扎实开展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企业民事纠纷、依法稳妥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注重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积极主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十项具体措施。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律服务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服务网络,健全涉企案件投诉、受理、办理、反馈、评价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公安立案、检察不捕不诉、法院重审改判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接收通报制度。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切实服务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得到市委、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前不久,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部署开展“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行动,并安排市检察院牵头起草实施方案。


以‘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为基础,检察机关将在此次专项行动百日攻坚中更加努力作为,力争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现两个专项行动无缝衔接、同频共振,提升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总体效能。